考点:总平面布局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布置于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尽量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条件受限确需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需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加强防火堤设置,或者增设防护墙等。

(3)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可燃粉尘的工厂和大型液化石油气储存基地,布置在城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

对于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和棚户区,要结合改造工程,拆除一些破旧房屋,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对一时不能拆除重建的,可划分占地面积不大于 2500 ㎡的防火分区,各分区之间留出不小于 6m 的防火通道或设置高出建筑屋面不小于 50cm 的防火墙。对于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给水不足、无消防车通道的区域,要结合本区域内给水管道的改建,增加给水管道管径和消火栓,或根据具体条件修建容量为 100-200m3的消防水池。

(4)企业消防站。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避开工厂主要人流道路。

防火间距的测量 对防火间距进行实地测量时,沿建筑周围选择相对较近处测量间距,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