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分为审计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审计目标,审计的总体目标是指注册会计师为完成整体审计工作而达到的预期目的。具体审计目标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管 理厚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披露层次认定是否恰当

(一)审计的总体目标(记忆,客观题)

1.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使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

2.按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二)认定(熟悉认定,应对综合题)

与所审计期间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

1.发生:记录的交易或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

3.准确性: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4.截止: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分类: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

1.存在: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的。

2.权利和义务:记录的资产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记录的负债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偿还义务。

3.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己记录。

4.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 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与列报和披露相关的认定:

1.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所有应当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

3.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4.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三)具体审计目标

注册会计师了解认定后,就很容易确定每个项目的具体审计目标,并以此作为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