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设置场所

1)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的场所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8.2.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8.2.3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8.2.4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2)水泵接合器设置场所

5.4.1 下列场所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①高层民用建筑;

②设有消防给水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

③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10L/s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

④高层工业建筑和超过四层的多层工业建筑;

⑤城市交通隧道。

5.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均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二)室内消火栓配置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7.4.2 室内消火栓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并可与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设置在同一箱体内;

②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0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ф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2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

③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6mm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时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1mm13mm的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6mm的消防水枪。

(三)系统的安装要求

12.3.2 消防水泵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泵安装前应校核产品合格证,以及其规格、型号和性能与设计要求应一致,并应根据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

2.消防水泵安装前应复核水泵基础混凝土强度、隔振装置、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

3.消防水泵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控制阀,控制阀应采用沟漕式或法兰式阀门;

4.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5.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接;

6.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消声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压力开关;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在没有设计要求时,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2.5倍。

12.3.6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接口、本体、连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整体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其使用安装说明书进行;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水泵接合器永久性固定标志应能识别其所对应的消防给水系统或水灭火系统,当有分区时应有分区标识;

4.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应在其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5.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6.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7.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防通道之间不应设有妨碍消防车加压供水的障碍物;

8.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的砌筑应有防水和排水措施。

12.3.9 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的选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同一建筑物内设置的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栓口、消防水枪和水带及配件;

3.试验用消火栓栓口处应设置压力表;

4.当消火栓设置减压装置时,应检查减压装置符合设计要求,且安装时应有防止砂石等杂物进入栓口的措施;

5.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固定标志,当室内消火栓因美观要求需要隐蔽安装时,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应便于开启使用;

6.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7.消火栓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特殊地点的高度可特殊对待,允许偏差±20mm

12.3.10 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火栓的启闭阀门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应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应为100mm,允许偏差±5mm

2.室内消火栓箱的安装应平正、牢固,暗装的消火栓箱不应破坏隔墙的耐火性能;

3.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4.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120°

5.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消防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放置;

6.双向开门消火栓消火栓箱应有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要求时应至少满足1h耐火极限的要求;

7.消火栓箱门上应用红色字体注明消火栓字样。

(四)管网试压和冲洗

12.4.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和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消火栓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3.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规范表的格式填写记录;

4.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供水干管、水平管和立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倍~2倍;

3)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4)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应重新再试;

7.管网冲冼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冲洗前,应对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对不能经受冲冼的设备和冲冼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振动,但不应损伤管道;

11.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表C.0.3的要求填写记录;

12.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应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12.4.3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MPa

12.4.4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2.4.5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12.4.6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同时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12.4.7 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12.4.8 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冲洗管网。

12.4.9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12.4.10 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可结束。

12.4.11 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12.4.12 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管道连接处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12.4.13 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12.4.14 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结束,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后,宜采用压缩空气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