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3-03-09 10:39:51
追诉时效
(一)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一般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法定最高刑 追诉时效
不满5年 5年
5以上-不满10年 10年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5年
无期徒刑、死刑 20年
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期限的计算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连续或继续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追诉时效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追诉时效的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就此中断,并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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