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沃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引领法治中国建设波澜壮阔的进程中充分彰显实践伟力。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筑起了法治中国的坚实大厦: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提出观点】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仍存在诸多困境。“村霸”“乡霸”“恶霸”等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助长了霸气恶行,破坏一方平安,这些都影响了群众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环境,降低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只有通过法治的力量,让法治为自治护航,才能让基层自治回归正轨。

【存在现状】

当前,基层能人型的村干部在农村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部分干部发展中出现扭曲,堕落为村霸。他们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强拿强要,这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究其原因,最核心的还是法律制度建设的短板。因此,将破坏选举等突出问题纳入刑法,才能真正保障基层;完善相关法律,提升法律操作性与可行性,才能有法可依。只有扎牢制度的笼子、织密法律的网格,才能从根源上杜绝“村霸”现象、保卫农村自治。

【综合分析】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党中央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就蕴藏在这一字之变中------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之下,针对形形色色的村霸,各地拉开了整治村霸的专项斗争。不论是河南开封警方针对扰乱正常施工、打砸施工车辆、围殴施工人员、阻挠出警民警执法的村霸及时亮剑;还是烟台公安系统展开“护航十九大 百日破案打会战” 的持久战役,他们都将法治的利剑直指“村霸”,发挥了震慑作用,保障了群众利益,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作为审判机关,在涉及群众利益面前,不管是维系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还是筑牢群众安全感的堤坝,司法机关永远是坚强盾牌,都会对黑恶势力进行摧枯拉朽式的打击。在对黑恶犯罪定罪量刑阶段,必须坚持依法裁判,确保黑恶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办案不留后遗症。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扫黑除恶是一场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的较量,必须下狠手、出重拳,不放过一个黑恶势力、不纵容一个犯罪分子,从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重点在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让法治为自治撑腰,黑势力才无立足之地。